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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80 C 47 备案号:27902-2010 北 京 DB11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707—2010 动物诊疗机构消毒操作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veterinary clinic disinfection 2010-04-28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08-01 实施 发布 DB11/T 707—201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天增、韦海涛、董轶、祝俊杰、云鹏、陈余、李志衍、余春明、白如念、张 福成、杨秀环、王慧强、饶静、王海良、蒋益民、潘珺、张建伟。 I DB11/T 707—2010 动物诊疗机构消毒操作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诊疗机构诊室环境消毒、诊疗设备消毒、动物病房消毒、手术室消毒、工作人员 消毒、消毒工作注意事项、消毒工作记录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动物诊疗机构的消毒技术操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消毒 disinfection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措施杀灭病原微生物。 2.2 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物体上所有病原性和非病原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和芽胞)的方法。 2.3 动物诊疗机构 veterinary clinic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依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免疫、诊断、 治疗活动的单位。 3 诊室环境消毒 3.1 诊室消毒 3.1.1 每日 2 次用清洁的湿抹布擦拭门、门把手和电灯开关表面。每周用含有效氯 500 mg/L 的消毒剂 擦拭消毒一次。 3.1.2 诊室地面应保持清洁,每天上班前、下班后用含有效氯 500 mg/L 的消毒剂沾湿墩布拖地各 1 次。 3.2 诊台消毒 每次使用后应清理物品并用含有效氯 500 mg/L 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一次。 4 诊疗设备消毒 4.1 与皮肤接触器具消毒 4.1.1 接触皮肤的诊疗用具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每次使用前应用 75%酒精擦拭消毒。 4.1.2 体温计每次用后,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选用 75%酒精浸泡 10 min,保存备用。 4.2 与黏膜接触器具消毒 4.2.1 耐高温的器具如开膣器、开口器、舌钳子、压舌板等应选择压力蒸汽灭菌。温度达到 121 ℃, 维持时间 30 min。 4.2.2 不耐高温的器具如检耳镜套口等用清水冲洗干净后,用 75%酒精浸泡 10 min,保存备用。 4.2.3 其他精密器械按设备要求清洗、消毒。 4.3 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器具消毒 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吸引器导管、导尿管、呼吸机和麻醉机的气导管及氧气面罩等,使用 后应立即清洁并消毒。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应采用压力蒸汽灭菌温度达到 121 ℃,维持时间 30 min。 不耐高温的部分应清洁后用 75%酒精浸泡 10 min 以上。 1 DB11/T 707—2010 5 动物病房消毒 5.1 环境消毒 5.1.1 动物病房空舍可采用紫外线消毒,平均每立方米不少于 1.5 W 照射,每次时间不少于 30 min。 5.1.2 每日至少一次地面清洁、消毒,当发现地面有动物血迹、粪便等污物时,及时清洁消毒。 5.2 动物用具消毒 5.2.1 动物用的食盆、水盆每天应清水冲洗干净后用含有效氯 500 mg/L 的消毒剂浸泡 30 min,冲洗 干净备用。 5.2.2 动物笼具每天用含有效氯 500 mg/L 的消毒剂擦拭或喷洒 1 次。 6 手术室消毒 6.1 环境消毒 6.1.1 手术台面每次使用前后,用含有效氯 500 mg/L 消毒剂擦拭消毒。 6.1.2 每次手术后地面用含氯 500 mg/L 消毒剂沾湿墩布拖地消毒。 6.1.3 手术室每天使用前,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平均每立方米不少于 1.5 W 照射,时间不少于 30 min。 6.2 手术器械消毒 6.2.1 耐高温高压的手术器械应高压灭菌消毒。 6.2.2 不耐高压的器械应用规定的消毒方式消毒。 7 工作人员消毒 7.1 执业兽医及助理每接触一个动物后,应用清洗液和流动水冲洗手 lmin。 7.2 手术人员手术前应修剪指甲,并用清洗液和流动水冲洗手 lmin,用无菌刷取外用皮肤消毒剂沿指 甲沟、指间、腕部到肘上 10 cm 处涂刷 2 min,再用水冲洗后用灭菌巾擦干。 8 消毒工作注意事项 8.1 热力灭菌 8.1.1 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 8.1.2 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8.2 紫外线 应避免对人和动物的直接照射。 8.3 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剂 8.3.1 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漏,经常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 范围之内。 8.3.2 对使用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剂时,应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 8.4 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剂 应防止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9 消毒工作记录 9.1 记录内容 及时记录消毒时间、药剂、方法、操作人员。 9.2 保存时间 工作记录应保存 15 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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