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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43 备案号:38487-2013 青 DB 63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T 1219—2013 海东鸡饲养技术规范 haidong chicken rea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3 - 09 - 06 发布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10 - 15 实施 发 布 DB 63/T 1219—2013 前 言 本规范的起草符合GB/T 1.1—2009的规则;。 本规范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互助畜牧兽医工作站、海东地区畜牧兽医工作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保德、叶培麟、星全鹄、孙德、李焕章、何万金、何得仓、拜得胜、李永元。 I DB 63/T 1219—2013 海东鸡饲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海东鸡的场地选择、雏鸡来源及孵化、育雏期饲养管理、育成期饲养管理、产蛋前饲 养管理、疾病防治、免疫、出栏和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海东地区海东鸡的饲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 5339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育雏期 是指雏鸡出壳至6周龄。 3.2 育成期 是指鸡6周龄以上至20周龄。 3.3 产蛋期 是指母鸡20周龄以上,体重达到1.3千克~1.5千克。 4 雏鸡来源 II DB 63/T 1219—2013 雏鸡来源于具有种畜生产经营资格的海东鸡孵化生产场家。 5 育雏期的饲养管理 5.1 育雏前的准备 5.1.1 育雏舍要求 育雏舍要求地势高燥,环境安静,温度、通风良好,便于冲洗消毒。育雏期末饲养密度每平方米15 只~20只。 5.1.2 器具选择 开食盘、料桶、饮水器、保温设备、清扫工具、消毒用具、兽医器械、温度计等器具清洗消毒备用, 数量应满足饲养需要。 5.1.3 消毒 育雏前2周,对育雏鸡舍进行清扫、清洗、20%石灰水或消毒剂喷雾消毒。 5.1.4 水质要求 饮用水质应符合NY 5027的要求。 5.2 饲养管理 5.2.1 饮水 雏鸡进入育雏室1小时-2小时后饮水,初饮5%的葡糖糖凉开水,饮用1周。饮水器具每天刷洗消毒1 次,保证水质清洁卫生。 5.2.2 喂料 雏鸡饮水2小时后,在塑料布或料盘上投喂雏鸡饲料,自由采食。 5.2.3 温湿度 育雏舍应保持适宜的温湿度。1周龄前温度为32℃~35℃,湿度70%—75%,2周龄~3周龄温度为24 ℃~31℃,湿度50%—55%。 5.2.4 卫生 每天对育雏室进行清扫卫生,及时处理粪污。 5.3 应急及意外预防 保持雏鸡环境的安静,严禁闲杂人员的进入,严防猫、狗、鹰及兽害、鼠害;防止药物、饲料中毒。 6 6.1 育成期饲养管理 放养周期 4周龄以上,体重达到1.72千克以上出栏上市。 III DB 63/T 1219—2013 6.2 放养方式 以放养为主,白天在林地、荒地、荒坡等适宜的放养场地自由觅食虫草,晚归鸡舍,适量补喂饲料。 放养季节尽量选择安排雏鸡脱温后在白天气温不低于10℃时的晴天早晨开始放养。 6.3 放养场地的选择 放养场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T 388的要求。养殖地方包括山地、荒山、林地等;养殖场地远离住宅 区、工矿区和主干公路,环境僻静;山地、坡地最好有灌木林、荆棘林和阔叶林等,坡度≤30度;养殖 场地附近要有清洁水源。 6.4 棚舍的搭建 棚舍具备挡风、避雨、遮阳、防寒,面积按每平方米15只~20只搭建。棚舍内地面平整,设置栖息 架,棚舍门窗用铁丝网或尼龙网拦好。 6.5 放养驯导与调教 鸡在早晚放归时,定时驯导和调教,安置蛋窝,定时给鸡投喂饲料和饮水,早晚各1次,连续4天— 5天后,鸡能按时返回,母鸡到窝产蛋。 6.6 补饲 定时定量投喂小麦、麸皮等,补饲时间要固定。夏秋季可以少补,春冬季可多补;30日龄~60日龄 日补精料25克,日补1次~2次。饲料要符合NY 5032 的要求。 6.7 放养密度 每公顷放养5000只~7000只,实行分片轮牧。 6.8 防兽害和药害 加强平时值班和巡查,防止老鼠、黄鼠狼、狐狸、鹰和蛇等天敌的侵袭;放养地使用药物时要防止 药物中毒。 7 产蛋期的饲养管理 鸡群白天在放养区自由采食,早晨和傍晚各补饲1次,日补饲量50克~55克;鸡群公母比例1:12 —1:15。 7.1 避免应激 开始放养时,时间宜短、路宜近。鸡产蛋时饲养员及其他动物不要接近蛋窝,以防惊吓。 7.2 观察鸡群 放养时发现行动落伍、精神萎靡的病弱鸡,及时隔离观察和治疗。鸡只傍晚回舍后要清点数量,以 便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和采取有效措施。 7.3 7.3.1 卫生管理 饲料卫生 IV DB 63/T 1219—2013 贮藏饲料场所要干净、清洁、远离化肥、农药和垃圾。当天料当天用完,严禁饲喂腐烂变质的饲料。 7.3.2 鸡只卫生 鸡的体表要保持干净。 7.3.3 用具卫生 食槽、水槽等用具要经常清洗消毒。 7.3.4 环境卫生 每天及时清除粪便及污水, 鸡舍周围每2周~3周,用2%火碱液消毒或撒生石灰,从4日龄起(不 低于10天)交替选用0.2%~0.3%的次氯酸钠、4%的来苏儿或0.15%的新洁尔灭用高压喷雾器定期喷 雾消毒,鸡舍坚持每周带鸡喷雾消毒1次,但免疫前后3天不可带鸡消毒。环境卫生要符合NY/T 388的要 求。 8 疫病防治 8.1 免疫 8.1.1 疫苗 选购的疫苗具有相应的批准文号、执行标准、制造日期、有效期、适用范围和用法用量等。疫苗应 按要求分类保存,避免混淆。在运输过程中应有冷藏箱或保温瓶,避免日光晒。 8.1.2 免疫程序 结合生产实际,按时接种疫苗,接种时操作要正确,并要按要求保管疫苗。免疫符合NY 5339的要 求。具体免疫程序参见附录A。 8.2 用药 8.2.1 鸡群用药按照 NY 5030 执行。 8.2.2 定期驱虫,驱虫参见附录 B。 8.3 消毒 8.3.1 圈舍、场地每月消毒一次;饲槽、用具每周消毒一次;消毒方法:生石灰乳剂,用于圈舍,场 地消毒;用热碱水进行圈舍、用具和车辆消毒。消毒剂选择应符合 NY 5030 的要求。 8.3.2 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养鸡场地,防止病源传入;附近发生传染病时,接种相应的疫苗防治;运输 车辆、装运工具要事先严格消毒,否则不准进入放养场地;采用鼠夹和电击灭鼠,防鸟类或者外来禽类 进入。 9 废弃物处理 对病死鸡要无害化处理。废弃物处理应符合GB 18596和GB 16548的规定。 10 出栏和运输 V DB 63/T 1219—2013 10.1 鸡体重达到 1.72 千克以上可出栏销售。 10.2 运输工具使用前必须清洗和消毒,保持洁净,保证鸡产品不被污染。 10.3 严禁已出售的鸡只返回饲养。 11 生产记录 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包括进雏日期、进雏数量、雏鸡来源、饲养责任人;饲养日期、鸡的日龄、存 栏数、温度、湿度、免疫记录、消毒和用药记录、喂料量、健康状况;出售日期、数量、购买单位、死 亡数和死亡原因等。资料保存期为 2 年以上。生产记录参见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VI DB 63/T 1219—2013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海东鸡免疫程序 海东鸡免疫程序见表A。 表 A. 海东鸡免疫程序 日龄 疫苗名称 接种方法 使用剂量 1 马立克氏疫苗 颈部皮下注射 0.2 毫升/只 5 新城疫Ⅱ系苗、传支二联弱毒疫苗 点眼或滴鼻 1 头份 7 鸡痘弱毒疫苗 鸡翅接种 1 头份 21 禽流感油乳剂灭活疫苗 皮下注射或肌注 0.3 毫升/只 25 新城疫Ⅱ系苗 饮水 2 头份 45 传支二联弱毒疫苗 饮水 2 头份 60—80 鸡新城Ⅰ系苗 肌肉注射 1 毫升/只 90—100 禽流感油乳剂灭活疫苗 皮下注射或肌注 0.5 毫升/只 注:以上疫苗剂量为参考量免疫程序,可根据抗体水平监测适当调整,上市前1月内不注射疫苗。 VII DB 63/T 1219—2013 AA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寄生虫病的防治程序 寄生虫病防治程序见表B。 表B 寄生虫病的防治程序 病 名 预 防 3周龄后可在饲料中添加马杜拉霉素(使用剂量 球虫病 为5ppm,连服3天-5天)、莫能菌素(混饲每l000公 斤饲料 禽100克~120克)等进行预防。 线虫病 滴虫病 绦虫病 治 疗 发病时可用磺胺五甲氧嘧啶、常山酮、地 克珠利等进行治疗 每批鸡要定期驱虫1次-2次,左旋咪唑10毫克/ 发病时可用左旋咪唑20毫克/千克体重,或 千克体重,或丙硫咪唑5毫克/千克体重,或枸橼酸 丙硫咪唑10毫克/千克体重,或枸橼酸哌嗪250 哌嗪125毫克/千克体重进行预防。 毫克/千克体重进行治疗。 通过控制线虫预防为主,一般在15天可用丙硫 咪唑5毫克/千克体重进行驱虫。 一旦发生了组织滴虫病,应将鸡隔离治疗, 重病鸡淘汰、鸡舍地面用3%苛性钠溶液消毒。 每批鸡要定期驱虫2次~3次,可用氯硝柳胺50 发病时可用氯硝柳胺100毫克/千克~300 毫克/千克~150毫克/千克体重,丙硫咪唑5毫克/ 毫克/千克体重,丙硫咪唑10毫克/千克体重进 千克体重进行预防。 行治疗。 VIII DB 63/T 1219—2013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生产记录 生产记录见表C。 表 C 生产记录 变 动 情 况 ( 数 量 ) 圈舍号 时间 存栏数 合计 出生 调入 调出 备 注 死淘 注1:圏舍号:填写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注2:时间:填写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注3:变动情况(数量): 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淘的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 的原因。变动合计=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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