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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67 DB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1422—2014 代替 DB35/T 95.5-1999 毛竹林中产培育技术规程 Middle-Yielding cultivation technological regulation for moso bamboo stands 2014 - 03 - 04 发布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6 - 05 实施 发 布 DB35/T 1422-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35/T 95.5-1999《毛竹标准综合体 中产林培育技术》,本标准与DB35/T 95.5-1999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纸浆竹林的相关内容; ——将原标准中“最适宜区”、“适宜区”和“较适宜区”毛竹林地的划分,改为“中心产区” 和“一般产区”的划分; ——对中产林面积指标做了重新修订; ——删除了立地贫瘠低产竹林改造并对其它的低产竹林改造方法进行修订; ——删除了钩梢与摇梢等相关内容; ——对规划设计内容做了相应的修订; ——对竹林培育技术方面做了相应的修订。 本标准由福建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新日鲜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三明市林业 局、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宗胜、陶进刊、张国防、陈存及、郑维鹏、郑金炎、连华萍、林作俊、王苏 宝、卢俊、丁瑞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5/T 95.5-1999。 I DB35/T 1422-2014 毛竹林中产培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竹林中产培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经济指标、规划设计、纯林培育技术、竹木混 交林的经营。 本标准适用于毛竹林中产培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DB35/T 1194-2011 毛竹林丰产培育技术规程 DB35/T 1423-2014 毛竹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DB35/T 1194-2011中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度 毛竹年龄的计算单位。毛竹从出笋成竹到翌年换叶称Ⅰ度,以后每隔2年换叶一次,换一次叶算1 度。 4 4.1 技术经济指标 产区划分 根据不同的生态条件和自然生产力,毛竹林划分为中心产区和一般产区,产区划分要求见附录A。 4.2 产量指标 各种经营类型的毛竹林中产每度(2年)产量指标见表1。 1 DB35/T 1422-2014 表1 毛竹林中产产量指标 单位:t/hm2 中心产区 项 4.3 一般产区 目 竹材 竹笋 竹材 竹笋 材用竹林 16 - 12 - 笋竹两用竹林 8 2 6 1 笋用竹林 5 7 3 5 结构因子 毛竹林中产结构因子指标见表2。 表2 竹林结构因子 材 用 竹 林 毛竹林中产结构因子指标 中心产区 一般产区 立竹密度/(株/hm2) ≥3000 ≥3300 经营密度/(株/hm2) ≥2100 ≥2400 平均胸径/cm ≥9.5 ≥8.0 年龄组成 Ⅰ~Ⅲ度各占30%,Ⅳ度占10% Ⅰ~Ⅲ度各占30%,Ⅳ度占10% 立竹密度/(株/hm2) ≥2700 ≥2700 经营密度/(株/hm2) ≥2100 ≥2150 平均胸径/cm ≥8.5 ≥8.0 年龄组成 Ⅰ~Ⅲ度各占30%,Ⅳ度占10% Ⅰ~Ⅲ度各占30%,Ⅳ度占10% 立竹密度/(株/hm2) ≥2250 ≥2300 经营密度/(株/hm2) ≥1800 ≥1900 平均胸径/cm ≥8.5 ≥8.0 年龄组成 Ⅰ度占34%,Ⅱ~Ⅲ度各占33% Ⅰ度占34%,Ⅱ~Ⅲ度各占33% 笋 竹 两 用 林 笋 用 竹 林 2 DB35/T 1422-2014 4.4 面积指标 2 每一片中产竹林面积不少于1 hm 。 5 规划设计 5.1 原则要求 5.1.1 遵循区域分异原则,根据毛竹中心产区、一般产区的自然条件和毛竹生产力的差异,实行分类 经营、科学指导。 5.1.2 根据经营能力和市场需求,确定材用竹林、笋竹两用竹林、笋用竹林的经营目标,积极推广各 地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 5.1.3 坚持生态培育原则,实施系统管理,建立科学经营制度。毛竹经营应同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阔叶林、防灾减灾相结合。 5.1.4 总体规划应把管理好现有毛竹林作为重点,以调整竹林结构为核心,逐步提高竹林管理质量、 单位面积产量和经济效益。 5.2 调查设计 5.2.1 调查设计单位 在总体规划基础上,以经营单位为对象进行调查设计。 5.2.2 调查设计内容 包括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济指标、技术措施、生产进度、投资概算和效益预测等,做到内容详 实,措施具体,便于实施,效益显著。 5.2.3 调查设计方法 应用林业基本图和地形图开展小班区划、调查,编制经营类型,进行内业汇总,编写说明书,小班 一览表和统计表,绘制规划设计图。 5.3 施工作业设计 在调查设计的基础上,按年度施工计划,分别小班复查设计方案,对原设计方案决定全部采用或做 必要的修改,然后做出各种统计和说明。未曾进行调查设计的单位,带有补做调查设计的性质,进行小 班调查和作业设计,按DB35/T 1194-2011附录B执行。 6 纯林培育技术 6.1 6.1.1 毛竹低产林改造 荒芜低产竹林改造 长期管理粗放,杂草丛生、林地荒芜失管的竹山,应实施劈山清杂、酌情垦复,改良土壤与护笋养 竹,诱导竹鞭生长,立竹稀疏的竹山可在改造期间封山育竹2a~3a。 6.1.2 衰败低产竹林改造 3 DB35/T 1422-2014 过度挖笋、伐竹,导致竹林衰败,小老竹多,幼壮竹少,应禁止掠夺性经营,加强土壤垦复和水肥 管理,应逐渐伐除老竹,留养新竹,调整竹林结构。每年锄草松土、施肥1~2次,竹林恢复后应坚持护 笋养竹,合理采伐。 6.1.3 灾害型低产竹林改造 毛竹遭受病虫害、火灾、野兽危害以及冰挂、雪压等自然灾害引起竹林衰败低产,其改造措施因灾 害不同而异: a) 因病虫危害应采用生物防治,或生物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 b) 易受冰雪危害的竹林,应多保留竹林内的乔木树种,竹木合理混交。 6.2 抚育管理 6.2.1 合理留笋养竹 根据经营类型做好留养新竹,新竹长成当年,在竹秆上用碳笔逐株号竹,标明年度。 a) 各经营类型按照表2中立竹密度进行留养新竹的,在春笋盛期,合理疏笋,均匀留足新竹; 2 b) 立竹密度小于900 株/hm 的低产竹林,禁挖冬笋和鞭笋,春笋期间及时挖退笋。 6.2.2 劈草抚育 劈草次数视杂草生长而定,杂草滋生的林地每年1次。劈草时间为6月至7月,此时杂草幼嫩尚未结 籽,有利于杂草腐烂增肥。 6.2.3 清理杂灌 竹林中过密的下木、杂灌,可在当年夏季适当劈除,合理选留部分耐荫、落叶或固氮灌木树种,形 成混交竹林,维护地力,保护害虫的天敌繁殖。 6.2.4 锄草松土 6.2.4.1 竹林杂草茂密时,当年锄草松土埋青 1 次,挖除茅草根蔸、老竹鞭。 6.2.4.2 山场坡度 25°~35°,应采用沿等高线隔带锄草松土。锄草松土时间宜在发笋大年的 5 月至 12 月或发笋小年的 4 月至 7 月,若是竹笋夜蛾危害区,应推迟到 8 月以后锄草。坡度超过 35°以上不 宜除草松土。 6.2.5 6.2.5.1 施肥 肥种 竹林施肥通常有农家肥、土杂肥、饼肥、复合肥及毛竹专用肥等肥种。材用竹林可选用复合肥及毛 竹专用肥;笋用竹林与笋竹两用林宜选用农家肥、土杂肥、饼肥等有机肥料,严格控制化肥施用量。 6.2.5.2 施肥量 6.2.5.2.1 材用竹林每年每公顷施肥量为含氮量 100 kg~120 kg,含磷量 40 kg~50 kg,含钾量 20 kg~ 30 kg 的有机肥或其他肥料。 6.2.5.2.2 笋材两用林每年每公顷施肥量为含氮量 150 kg~170 kg,含磷量 60 kg~70 kg,含钾量 30 kg~40 kg 的有机肥或其他肥料。 4 DB35/T 1422-2014 6.2.5.2.3 笋用竹林每年每公顷开沟施农家肥 20 t~30 t,或饼肥 1.5 t~2 t,专用有机肥适量,有 条件的地方可割草埋青,每公顷 15 t~30 t。每年秋季 9 月~10 月或春季 2 月~3 月施速效肥一次, 每公顷用量,含氮量 200 kg~250 kg,含磷量 70 kg~90 kg,含钾量 35 kg~45 kg。 6.2.5.3 施肥方法 6.2.5.3.1 开沟施肥 沿等高线挖沟,沟深20 cm~25 cm,宽25 cm,沟距1 m~3 m,施入肥料随后覆土。 6.2.5.3.2 穴施 在距立竹基部40 cm~50 cm 处的坡上部挖半月形沟,深15 cm~20 cm,施入肥料,并随之覆土。 6.2.5.3.3 竹蔸施肥 在毛竹采伐后1年内,打通竹蔸节隔至秆基,施入肥料,然后覆土入桩。 6.2.5.3.4 根外施肥 利用竹秆基部注射生长素、生物肥料或叶子喷洒微量元素、生物肥。 6.2.5.4 a) b) c) d) 6.3 6.3.1 施肥时间 孕笋肥宜在发笋小年 6 月至 8 月施用; 产笋肥宜在发笋小年的 9 月至翌年 1 月施用; 长叶肥应在发笋小年的 3 月至 4 月或发笋大年的 5 月至 6 月施用; 长鞭肥宜在发笋大年的 6 月至 7 月施用。 竹林保护 病虫害防治 毛竹病虫害应认真开展预测预报,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药剂防治为辅,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方针,实施竹林生态系统管理,认真做好病虫害的检疫工作。危害性大的病虫害要做好预测 预报,及早防治,防止蔓延扩散,具体防治要求见DB35/T 1423-2014。 6.3.2 预防雪压、冰挂、风倒 雪压、冰挂、风倒等危害严重的地区,应因地制宜采取钩梢,坚持竹木合理混交,增强竹林抗逆性 能,以减少损失。 6.4 6.4.1 合理采伐 采伐季节 6.4.1.1 大小年分明的竹林,一般两年采伐一次,宜在出笋大年后的当年立冬至翌年的立春之间采伐, 如需延长采伐时间,最早应在秋分后开始,最迟到第二年春分前结束。 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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