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ICS 67.080.20 B 31 备案号:53565-2017 内 蒙 DB 15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168—2017 地理标志产品 达茂马铃薯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damao potato 2017 - 02 - 25 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05 - 25 实施 发 布 DB15/T 1168—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 本标准由内蒙古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凤禄、高鲜娥、苏波、屈鹏、刘芳。 I DB15/T 1168—2017 地理标志产品 达茂马铃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达茂马铃薯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生产要求、质量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达茂 马铃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限量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限量 GB 5009.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1 的限量 GB 5009.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2 的限量 GB 5009.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限量 GB 5413.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C 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 (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 GB/T 31784 马铃薯商品薯分级与检验规程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 5221 无公害食品 薯芋类蔬菜 1 DB15/T 1168—2017 3 地理标准产品保护范围 达茂马铃薯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 定》批准的范围,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石宝镇、乌克忽洞镇、小文公 乡、西河乡等 5 个乡镇。(见附录 A) 4 生产要求 4.1 品种选择 适合达茂旗自然生产条件栽培的优良品种。 4.2 立地条件 海拔 1240 m~1598 m,土壤为沙壤土,土壤有机质含量≥1.0 %,钾含量≥184 mg/kg,阳光充足, 昼夜温差大,常年大风日数多,工业污染源较少。 4.3 栽培管理 4.3.1 种薯 选择优质脱毒种薯并进行催芽晒种、科学切种、药剂拌种等措施。 4.3.2 施肥 按照“NY/T 496”要求,根据土壤肥力,确定相应施肥量和施肥方法,提倡增施农家肥,每生产 1000 kg 薯块需肥量:氮肥(N)5 kg~6 kg、磷肥(P2O5)1 kg~3 kg、钾肥(K2O)12 kg~13 kg。 4.3.3 土地选择 采用 4 年轮作倒茬制。 4.3.4 田间管理 播种时间 5 月上旬,种植密度 4.95 株/㎡~5.20 株/㎡。采用机播、高垄覆膜播种,在 6 月上 旬至 7 月上旬根据田间苗情适时中耕培土 2 次,在生育期内,根据土壤墒情适时灌溉,病虫草害的防 治坚持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原则。农药实施严格执行 GB 4285 和 GB/T 8321 的规定,应对症下药,适期用药。 4.4 收获 根据生长情况及时收获,提前 5 天~10 天杀秧。产品质量应符合 NY 5221 的要求。 4.5 储藏 按照 GB/T 31784 的规定储存温度保持在 1 ℃~3 ℃,相对湿度控制在 85 %左右,并且保证有效通 风。 2 DB15/T 1168—2017 5 质量要求 5.1 感官指标 商品薯的杂质、腐烂、干皱、绿头、畸形、冻害、裂薯、机械伤、虫口、空心、发芽等不合格量控 制在 3 %以内。 5.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维生素 B1,μ g/100g ≥ 49.54 维生素 B2,μ g/100g ≥ 9.73 维生素 C, mg/100g ≥ 23.90 碳水化合物,g/100g ≥ 14.80 蛋白质,g/100g ≥ 2.74 脂肪,g/100g ≥ 0.10 膳食纤维,g/100g ≥ 2.65 5.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中蔬菜的规定。 5.4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检验 按照 GB/T 3178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2 安全指标检验 按照 GB 2762 和 GB 276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 维生素 B1:按照 GB 5009.84 规定检验。 6.2.2 维生素 B2:按照 GB 5009.85 规定检验。 6.2.3 膳食纤维:按照 GB 5009.88 规定检验。 6.2.4 蛋白质:按照 GB 5009.5 规定检验。 6.2.5 脂肪:按照 GB 5009.6 规定检验。 3 DB15/T 1168—2017 6.2.6 维生素 C:按照 GB 5413.18 规定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 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志; b)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7.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和标识。检验合格后并附合 格证方可交收。 7.2 组批 产地抽样以同一品种、同一产地、相同栽培条件、同时采收的马铃薯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7.3 抽取方法 按照 GB/T 8855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货物相符,凡与货物单不符,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 后再行抽样。 7.4 判断规则 7.4.1 每批受检样品的感官指标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应超过 5 %。其中任意 一件的不合格率不应该超过 10 %。 7.4.2 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8 标志、 标识 8.1 标志 获得批准的企业在其产品外包装上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8.2 标识 4 DB15/T 1168—2017 销售包装产品按 GB 7718 的规定执行。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达茂马铃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达茂马铃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1。 图1 注:总面积 2400 平方公里,马铃薯耕种面积 333 平方公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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