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40.01 Q 87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1290 —2016 行道树修剪技术规范 2016 - 08 - 31 发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11 - 30 实施 发 布 DB41/T 1290—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洛阳市绿化工程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秋真、秦绍玲、高延锋、黄建伟、何成俊、王涛、靳利红。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祎鑫、胡智勇、王啸、杜涛、毕婷婷、张娟、许荷梨、王芳、卢楠。 I DB41/T 1290—2016 行道树修剪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道树术语和定义、修剪原则、修剪季节与频度、修剪要求、修剪程序与方法、作业 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的修剪,其它行道树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J 75-19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T 82-2012 园林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行道树 为了美化、遮荫和防护等目的,在道路两侧或分车带内规则栽植的高大乔木。 3.2 杯状形树形 o 在主干一定高度处留三主枝,向四面均匀配列,各主枝与主干的角度约45 ,在各主枝上留两条次 级主枝,在次级主枝上留更次一级主枝,具有典型的三股六叉十二枝的树形。 3.3 自然开心形树形 无中央领导干,主枝配列四方,在主枝上留延长枝,两侧留有侧枝的树形。 3.4 中央领导干形树形 有明显的中央领导干,其上配列疏散的主枝,主枝上着生侧枝的树形。 3.5 主干 乔木地面以上,分支点以下的树干。 3.6 主枝 自主干或中央领导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一级粗壮枝条。 3.7 侧枝 从主枝上生长出的骨干枝。 1 DB41/T 1290—2016 3.8 辅养枝 着生在中央领导干的层间和主枝上侧枝之间起辅养树体、均衡树势作用的枝。 3.9 整形期修剪 苗木定植后到树冠成形这一时期的修剪。 3.10 成形后修剪 树木树冠成形后的修剪。 4 修剪原则 4.1 根据功能需求和设计要求,因需制宜,合理制定修剪方法。 4.2 根据树木生长环境和立地条件,调整树形结构,保证与环境条件协调,减少灾害发生,确保行人、 车辆和临近附属设施安全。 4.3 根据不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遵照不同的分枝方式、干性、层性、顶端优势、成枝力等生长习性, 采取不同的修剪措施,使树冠枝序分布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树形美观。 4.4 根据树木不同年龄时期的生长变化规律,通过合理修剪促使树冠快速形成,保持树势均衡,更好 地发挥各项功能。 4.5 根据树势强弱决定整形修剪强度,适时调节各级骨干枝的生长状况,保持树冠匀称,提高抗逆能 力,延长树木寿命。 5 修剪季节与频度 5.1 修剪季节 5.1.1 落叶树宜休眠期修剪,常绿树种一年四季均可修剪,以春季或初夏修剪为宜。 5.1.2 不耐寒树种,应在早春修剪。易伤流的树种,应在叶变黄后落叶前或树液萌动后发芽前修剪。 5.1.3 除萌和清理干枝的修剪应随时进行。 5.1.4 极端气候(如强风、暴雨、冰雹、强降雪等)造成树体倾斜、倒伏、枝杈劈裂、折断等损伤状况 的,应及时修剪。 5.2 修剪频度 5.2.1 同一树种,在幼年和成年阶段,一年中休眠期修剪 1 次,生长期修剪 2~3 次。衰老阶段,2~3 年进行 1 次休眠期修剪,促进更新。 5.2.2 生长势和萌芽力弱以及成枝率低的树种,修剪量和修剪频率应适当降低,以轻度疏剪为主。 6 修剪要求 6.1 同一路段,列植或者规则式种植的同种行道树,树高、树形、分枝点高度应保持基本一致。 6.2 冠高比保持适当比例,树冠高宜占全树高度的 1/2~2/3(阔叶树可低一些,针叶树应高一些), 冠幅要适中。行道树土壤瘠薄、生长空间小、根系浅、易受风害的,修剪时可适当缩小树冠高度,控制 冠幅; 行道树土壤较肥厚、空间开阔、根系深、不易受风害的,在不影响行人、车辆安全的情况下, 修剪时可最大限度地扩大树冠。 2 DB41/T 1290—2016 6.3 幼树以整形为主,快速理清骨架关系,对各主枝要轻剪,以求扩大树冠,迅速成形。成年树以平 衡树势为主,壮枝轻剪,弱枝重剪。衰老树以更新复壮为主,可重度修剪,恢复树势。 6.4 修剪量单次不宜过大,分年陆续进行,调整树势不宜过激。 6.5 树体出现偏冠、倾斜时,应对生长势较弱一方的枝条适当重剪增强树势,对生长势较强一侧适当 回缩,平衡长势。 6.6 交通路牌、警示牌、路灯和围墙附近的树枝应通过修剪保持距离,并应符合 CJJ 75-1997 中 1.0.3.3 和 6.3 的要求。 6.7 架空线下行道树应选择开心形树形,及时修剪,保持安全距离。树木与架空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CJJ 75-1997 中 6.1.2 的规定。 6.8 妨碍建筑物或者影响居民室内采光和安全的枝条及时进行短截。 6.9 影响行人通行的下垂枝、萌蘖、有下落危险的枯枝要及时短截或者疏除。 6.10 疏除修剪时,落叶树剪口应与着生枝干平齐,不留残桩,常绿树一般留 1 cm~2 cm 残桩,剪、 锯口应平滑。簇生枝与轮生枝需全部疏除的,应隔年分次剪除。 6.11 修剪时应做到稳、准、快,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以防止劈裂。 6.12 按照“由里及外、由下到上”的顺序修剪。 6.13 较大的剪、锯口应向下倾斜减少雨水渗入,并涂伤口愈合剂进行保护。 7 修剪程序与方法 7.1 修剪准备 7.1.1 制定计划 7.1.1.1 修剪量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危险性大的修剪任务,应制定详细的修剪计划,包括修剪 时间、人员安排、工具准备、施工进度、枝条处理、现场安全等。修剪方案应保证修剪技术措施的延续 性和修剪工作的连续性。 7.1.1.2 技术人员应全面、细致地观察整株树木的生长情况和周围的环境条件,根据其生长习性制定 修剪方案,防止错剪或漏剪。 7.1.2 人员培训和工具准备 7.1.2.1 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关专业技能和安全防护培训。 7.1.2.2 应选择适当的工具、器械,达到安全、高效。 7.1.2.3 修剪工具应及时进行检查、保养。 7.1.3 场地安全措施 7.1.3.1 应提前清离工作场地停放的车辆等障碍物,保护树下公共设施,控制工作面,防止造成交通 拥堵。 7.1.3.2 应封闭工作区域,设置现场专职安全员,设立明显的路障和安全警示标志。 7.1.3.3 在供电电缆及各类管线设施附近作业时,应划定保护区域,采取断电等必要的保护措施,保 障作业人员安全,防止损坏管线及设施。 7.2 修剪顺序 应按照一知、二看、三剪、四清、五保护的顺序操作: a) 一知:参加修剪的全体人员,应明确修剪原则,知道操作规程、技术规范及特殊要求; 3 DB41/T 1290—2016 b) c) d) e) 二看:修剪前先绕树观察,对树木的修剪方法做到心中有数; 三剪:根据因地制宜、因树修剪的原则,做到合理修剪; 四清:修剪下来的枝条,及时清运处理,防止病虫蔓延传播,保证环境整洁; 五保护:疏剪大枝、粗枝时,应对树体进行保护。 7.3 常见树形修剪 7.3.1 杯状形树 7.3.1.1 整形期修剪 7.3.1.1.1 主干高 2.8 m~3.5 m,定干后于冬季选 3 个方向不同、分布均匀、与主干成 4506 7.3.1.1.2 .3︒~50°夹角的枝条作为主枝,留 0.8 m~1.2 m 短截,剪口芽留在同一旋转侧面,并 处于同一水平高度。可留辅养枝。 7.3.1.1.3 翌年冬季,在主枝两侧萌生的枝条中,选 2 个做次级主枝,并在 1 m~1.2 m 处短截,剪口 芽仍留在枝条侧面,疏除直立枝、交叉枝等,甩放部分细弱枝做辅养枝。 7.3.1.1.4 第三年修剪按 7.3.1.1.2 的规定进行,整理骨架等级关系,疏理辅养枝,甩放延长枝。3~ 5 年后可形成三股六叉十二枝的杯状形树形。 7.3.1.2 成形后修剪 7.3.1.2.1 不宜重剪,以维持树形为主,主要剪除病枝、枯枝、残枝、交叉枝、重叠枝、根部萌蘖枝 及分枝角度过小的枝,梳理等级关系,培养侧生枝。 7.3.1.2.2 树冠树势不平衡时,对过高、过长部分的枝干应进行回缩控制。 7.3.1.2.3 生长季节应尽早抹去树干上萌生的枝条。树枝稀疏或缺枝处,应适当保留新枝,使其成为 补充枝。 7.3.1.2.4 对于衰弱老龄树木,应采用壮枝重剪短留,弱枝轻剪长留方法,促发新枝更新复壮。 7.3.2 自然开心形树形 7.3.2.1 整形期修剪 7.3.2.1.1 主干高 2.8 m~3.5 m,定干后于冬季选 3~4 个方向不同、分布均匀的粗壮主枝,进行短 剪,主枝间保持 15 cm~30 cm 距离,忌轮生。疏剪过密枝,甩放辅养枝。 7.3.2.1.2 翌年冬季,每个主枝两侧留第一、二侧枝和 1 个延长枝,留 0.8 m~1 m 短截,并适当甩放 辅养枝,疏剪过密枝,理清骨架从属关系。 7.3.2.1.3 第三年冬季,继续选留第三、四侧枝和延长枝并短截。第一、二侧枝各选留 2 个次级侧枝 并留外芽短截。梳理辅养枝。 7.3.2.1.4 第四年冬季,对第三、四侧枝按 7.3.2.1.3 的规定修剪,理清从属关系,甩放侧枝延长枝。 4~5 年后可形成主侧分明的自然开心形树形。 7.3.2.2 成形后修剪 7.3.2.2.1 不宜重剪,维持树形以常规性修剪为主,主要剪除病枝、枯枝、残枝、交叉枝、重叠枝、 根部萌蘖枝及下垂枝。 7.3.2.2.2 培养侧枝延长枝,疏剪直立、过壮辅养枝,更新末级侧枝。 7.3.2.2.3 树冠树势不平衡时,对过高、过长部分的枝干应进行回缩控制。 7.3.2.2.4 对于生长期易偏冠的种类,应对偏冠的主枝换头修剪,减小延长枝开张角度,平衡树冠。 4 DB41/T 1290—2016 7.3.2.2.5 生长季节应尽早抹去树干上萌生的枝条。树枝稀疏或缺枝处,应适当保留新枝,使其成为 补充枝。 7.3.2.2.6 对于衰弱老龄树木,应采用壮枝重剪短留,弱枝轻剪长留方法,促发新枝更新复壮。 7.3.3 中央领导干形树形 7.3.3.1 整形期修剪 7.3.3.1.1 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顶端向上直立生长。主干顶端若损伤,应选择 1 个直 立向上生长的枝条或在壮芽处短截,抹去其下部的侧芽,待抽发新枝代替主枝,避免形成多头现象。 7.3.3.1.2 主枝上下位置要错开,枝
DB41-T 1290-2016 行道树修剪技术规范 河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4 14:59:1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