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ICS 03.080 A 10 备案号:48866-2016 海 DB46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6/T 349—2016 商业洗涤服务质量规范 Service quality Standards for Laundry Business in Commerce 2016 - 01 -19 发布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04-01 实施 发 布 DB46/T 349—2016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委员会、海南省标准化协会、海口市洗染业协会、海 口观澜湖度假酒店。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一民、杨昭山、金佳佳、谢巍、韦春丽、陈秋媛、梁倩敏。 I DB46/T 349—2016 商业洗涤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洗涤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接收与交付、洗涤要求、服务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辖区内的宾馆酒店及商业洗涤企业,不适用于医院、辐射、危化等特种行业的 布草及衣物的洗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7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3-1996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 26396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 GBZ/T 160.46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 SB/T 10271 洗染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SB/T 10624 洗染业服务经营规范 SB/T 10625 洗染业服务质量要求 SB/T 10989-2013 衣物洗涤质量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SB/T 10783-201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SB/T 10783-2012 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洗涤 (laundry) 利用各种设备、工具等机械力、洗涤剂,在介质(如水、干洗剂等)中对衣物进行清洗的程序。 [SB/T 10783-2012.洗涤术语 5.1] 3.2 水洗(washing) 以水作为介质的洗涤方式。 1 DB46/T 349—2016 [SB/T 10783-2012.洗涤术语 5.2] 3.3 干洗 (dry cleaning) 以干洗剂作为介质的洗涤方式。 [SB/T 10783-2012.洗涤术语 5.3] 3.4 熨烫 (ironing and pressing) 为恢复衣物的形态和外观,借助于适当工具对其进行加热、加压、冷却、定型的处理程序。 [SB/T 10783-2012.熨烫术语 7.1] 3.5 织补 (darning) 对破损的衣物,按照其原色、原纱、原结构进行修复,使其接近或恢复原貌的操作过程。 [SB/T 10783-2012.织补术语 8.1] 3.6 布草(linen ) 指家居和酒店、饮食、美容美发等服务性行业用的床上用品、毛巾、台布、窗帘、椅套、地毯等各 种纺织用品的总称。 3.7 消毒 ( disinfecting) 用紫外线、活性氧、活性氯消毒剂或高温、熏蒸等设备和手段杀灭病菌病毒的过程。 4 基本要求 4.1 经营资质 4.1.1 从事洗涤业的经营者,应当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专用洗涤、保管、污染防治等设施设备,取得营业执照,依法经营。 4.1.2 洗涤企业开业应符合 SB/T 10271 的有关要求。 4.2 4.2.1 4.2.2 4.2.3 话。 4.2.4 经营管理 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组织经营生产。 应制定各项相关服务的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制度,有完整的业务流程记录。 洗涤企业在营业场所醒目处应悬挂营业执照、服务项目价目表、客户须知、投诉受理单位及电 应使用印有本企业字号、地址、电话的收取凭证。 2 DB46/T 349—2016 4.2.5 应制订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岗前应对从业人员的洗涤业务知识与操作技能进行培训,确保洗涤 质量及服务质量。 4.2.6 应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 4.2.7 应设立质监员岗位,做到质量工作有人管,办事有标准,形成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 4.2.8 应确保洗涤服务达到行业质量标准。特殊情况下,经营者可以根据客户意愿进行保值清洗,但 应由经营者和客户协商一致作出书面洗涤约定,包括清洗费用、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保值额度等。 4.2.9 旅馆业、餐饮企业的布草及客衣应有相对独立的清洗车间及设备,不得用于医院、辐射、危化 等特种行业的布草及衣物洗涤。 4.3 4.3.1 4.3.2 4.3.3 4.3.4 4.3.5 GBZ/T 4.3.6 4.4 环境与设施要求 从事水洗或干洗的经营者应根据业务范围,配备洗涤服务必要的专业洗涤工具。 洗涤场所内外应整齐清洁,设有专用的洗涤设施、储存设施和运输设备。 洗涤工作场所内房屋建筑应坚固,光线充足,地面、墙面易清洁。 工作场所内应通风良好,可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应配备完善的上下水道和环保处理设施,污水及废气排放应符合 GB 4287、GB 8978、GB 13271、 160.46 的有关规定。 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安全消防标志应符合 GB 13495 的有关要求。 人员要求 4.4.1 从业人员上岗前宜取得市县级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 4.4.2 从事水洗、干洗的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4.3 应遵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 4.4.4 接待人员应着工装、佩工牌上岗,仪容仪表端正、大方、整洁 4.4.5 洗涤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操作前双手应清洗干净。 4.4.6 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检人员,质检人员应由熟悉洗衣洗涤工作、有一定洗涤经验的人 员担任。 4.4.7 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4.5 卫生要求 4.5.1 工作场所应制定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定期对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4.5.2 干洗剂应回收利用并定期要求更换,采用机械通风排除工作场所内废气。如使用锅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13271 的要求。 4.5.3 经洗涤的衣物应符合 SB/T 10989-2013 中 4.7 的卫生要求。 4.5.4 经洗涤的布草应符合 GB 9663-1996 中 3.1 的卫生要求。 4.6 4.6.1 4.6.2 4.6.3 4.6.4 4.6.5 4.6.6 4.6.7 安全管理 设施设备应具备安全的防护装置。 机械、电器、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和维护保养,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使用锅炉的企业应制定蒸汽锅炉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应有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配备经过专业安全培训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下班前应安排专人检查洗涤场所,消除安全隐患。 应按照 GB/T 26396 的要求,正确选择和使用洗涤用品。 应按照 GB 15603 的要求贮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的洗涤用品。 3 DB46/T 349—2016 5 5.1 接收与交付 衣物接收 5.1.1 应向客户提供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客户提出或询问的有关问题,做真实正确的答复。 5.1.2 收取客户衣物时,应检查衣袋内是否有遗留物品,饰物及辅件是否齐全,衣物的破损及脏净程 度等情况。 5.1.3 应认真填写收取凭证,凭证应包括下列内容:衣物名称、数量、颜色、瑕疵状况、服务内容、收 费价格、收取日期、客户姓名、地址、电话及监督电话等,参见附录 A。宾馆酒店洗衣部门收取客人衣 物时应认真填写酒店洗衣单,参见附录 B。 5.1.4 应提示客户将易损、易腐蚀及贵重的饰物或辅件取下自行保管,并在收取凭证上注明。 5.1.5 应明确洗涤方式,对衣物的新旧程度、脏净程度、衣物面料质地、性能变化程度(标准允许范 围内)、洗涤效果应向客户讲明,取得客户当面确认并在收取凭证上注明。 5.1.6 对确实不易洗涤或有不能除净的顽固性污渍,应告知客户并进行协商,确认洗涤效果,取得客 户当面确认并在收取凭证上注明。 5.1.7 凭证填写完毕后,应与客户分别签名、单位盖章。收取凭证应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一联附在 加工的衣物上。另一联交客户保存,作为领取衣物的凭证。 5.2 衣物交付 5.2.1 应严格遵守各工序衣物的交接手续,保持良好的衣物保管条件,防止丢失或损坏。 5.2.2 应根据约定完成洗涤、熨烫等服务项目,在规定的或与客户事先约好的时间内交付,不得擅自 更改。 5.2.3 洗涤后的衣物或布草,经检验合格后,折叠平整,包装完好,根据客户的收取凭证核对无误后, 交付客户。 5.2.4 客户收取凭证丢失,应凭本人身份证件办理交付手续。 5.3 企业间的接收与交付 接收企业布草及衣物时,应签订洗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接收与交付。合同内容应包含洗涤物的来 源、类型、数量、瑕疵状况、洗涤方式、服务费用计算、服务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6 6.1 洗涤要求 操作流程 6.1.1 水洗 6.1.1.1 衣物水洗 6.1.1.1.1 检查分类:根据衣物颜色、质地、污渍程度进行分类,检查衣物的纽扣、拉练、洗涤说明 以及装饰物品,参考洗涤说明决定是手洗还是机洗。 6.1.1.1.2 预去渍:将重污衣物浸入水中或用清洁剂轻轻的刷洗直到污迹去除。 6.1.1.1.3 手洗:易撕破、掉色、变形的衣物应手洗。 6.1.1.1.4 机洗和脱水:根据衣物颜色、质地、污渍种类,选择合适的洗涤剂,确定合适的洗涤程序 和时间,来实现去污目的。 4 DB46/T 349—2016 6.1.1.1.5 烘干(晾干):衣物根据洗涤说明选择是平坦或挂在衣架上晾干;或用烘干机烘干,烘干 时需注意烘干温度。 6.1.1.1.6 熨烫:熨烫使衣物达到平整、挺括的效果,并达到消毒目的。 6.1.1.1.7 质检:质检人员应对洗涤后的衣物质量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应返工重新处理。 6.1.1.1.8 包装:将衣物折叠平整,包装完好,等待客人上门来取或按约定送达。 6.1.1.2 布草水洗 6.1.1.2.1 检查分类:按布草颜色、质地、污渍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使洗涤具有针对性。 6.1.1.2.2 预洗:利用水和机械作用力的作用,去除洗织物上的水溶性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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