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ICS 03.080.30 A 12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22/T 2592—2016 失能人员照护服务规范 Disability care service specifications 2016 - 12 - 19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04 - 01 实施 发 布 DB22/T 2592—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民政厅、长春市绿园区至爱老年医疗护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綦殿学、裴悦、台丽伟、田浩、王洋、台丽静、田台健楠。 I DB22/T 2592—2016 失能人员照护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失能人员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服务要求、照护康复、安全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专业性养老服务机构失能人员的照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失能 disability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 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 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3.2 照护 care 为失能人员提供个人照料、健康护理等服务项目。 4 4.1 要求 人员要求 4.1.1 4.1.1.1 4.1.1.2 4.1.2 4.1.2.1 4.1.2.2 4.1.2.3 4.1.3 管理人员 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并经行业培训合格,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应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管理、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 护理员 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并经行业培训合格,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身体健康,具备健康证明。 应有尊老爱老,以人为本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章守法,自律奉献的精神及照护能力。 其它人员 1 DB22/T 2592—2016 4.1.3.1 证书。 4.1.3.2 4.2 按照护机构规模和性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 宜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营养师等。 管理要求 按GB/T 29353-2012 第6章的规定执行。 4.3 设施、设备要求 按GB/T 29353-2012 第7章的规定执行。 5 服务要求 5.1 生活照护 5.1.1 协助失能人员进食/水,如有延迟时,护理员交接班说明情况并记录。 5.1.2 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评估失能人员的状态、饮食种类、液体出入量、自行进食能力,有 无偏瘫、吞咽困难、视力减退等。 5.1.3 评估失能人员有无餐前、餐中用药,按时服药。 5.1.4 协助失能人员进食过程中,护理员应注意食物温度、软硬度及失能人员的咀嚼能力,观察有无 吞咽困难、呛咳、恶心、呕吐等。 5.1.5 操作过程中与失能人员沟通,给予饮食指导,如有治疗饮食、特殊饮食按医嘱给予指导。 5.1.6 进餐完毕,清洁并检查口腔,及时清理用物及整理床单位,保持适当体位。 5.1.7 需要记录出入量的失能人员,准确记录失能人员的进食/水时间、种类、食物含水量等。 5.2 排泄照护 5.2.1 失禁的护理 5.2.1.1 评估失能人员的失禁情况,准备相应的物品。 5.2.1.2 照护过程中,与失能人员沟通,清洁到位,注意保暖,保护隐私。 5.2.1.3 遵医嘱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小便失禁给予留置尿管,对男性失能人员可以采用尿套(男 性假性接尿器、男性外用引流袋)技术,女性失能人员可以采用尿垫等。 5.2.1.4 鼓励并指导失能人员进行膀胱功能及盆底肌的训练。 5.2.1.5 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 5.2.2 5.2.2.1 5.2.2.2 5.2.2.3 5.2.2.4 5.2.2.5 5.2.3 床上使用便器 评估失能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及活动情况,帮助或协助失能人员使用便器,满足其需求。 准备并检查便器,表面有无破损、裂痕等。注意保暖,保护隐私。 照护过程中,与失能人员沟通,并询问有无不适主诉,及时处理。 便后观察排泄物性状及骶尾部位的皮肤,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正确处理排泄物,清洁便器,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 留置导尿管的照护 5.2.3.1 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评估失能人员状态,记录尿管留置时间、尿液颜色、性状、量, 膀胱功能,有无尿频、尿急、尿痛等症状。 2 DB22/T 2592—2016 5.2.3.2 按需要准备用物及环境,保护失能人员隐私。 5.2.3.3 对留置尿管的失能人员进行会阴护理,尿道口清洁,保持尿管的通畅,观察尿液颜色、性状、 量、透明度、气味等,注意倾听失能人员的主诉。 5.2.3.4 留置尿管期间,妥善固定尿管及尿袋,尿袋的高度不能高于膀胱,及时排放尿液,协助长期 留置尿管的失能人员进行膀胱功能训练。 5.2.3.5 根据失能人员状态,鼓励失能人员摄入适当的液体。定期更换尿管及尿袋,做好尿道口护理。 5.2.3.6 拔管后根据状态,鼓励失能人员多饮水,观察失能人员自主排尿及尿液情况,有排尿困难及 时报告。 5.3 清洁照护 5.3.1 整理床单位 5.3.1.1 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根据失能人员的状态、年龄、体重、意识、活动和合作能力,有 无引流管、伤口,有无大小便失禁等,采用适当的整理床单位的方法。 5.3.1.2 按需要准备用物及环境,保护失能人员隐私。 5.3.1.3 护理员协助活动不便的失能人员翻身或下床,采用湿扫法清洁并整理床单位。 5.3.1.4 操作过程中,注意避免引流管或导管牵拉,密切观察失能人员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与 失能人员沟通,了解其感受及需求,保证失能人员安全。 5.3.1.5 操作后对躁动、易发生坠床的失能人员拉好床栏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帮助失能人员采取 舒适体位。 5.3.1.6 按操作规程更换污染的床单位。 5.3.2 面部清洁和梳头 5.3.2.1 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根据失能人员的状态、意识、生活自理能力及个人卫生习惯,选 择实施面部清洁和梳头的时间。 5.3.2.2 按需要准备用物。 5.3.2.3 协助失能人员取舒适体位,嘱失能人员若有不适告知护理员。 5.3.2.4 操作过程中,与失能人员沟通,了解其需求,密切观察失能人员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3.2.5 尊重失能人员的个人习惯,必要时涂润肤乳。 5.3.2.6 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 5.3.3 口腔护理 5.3.3.1 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口腔护理。评估失能人员的口腔情况,包括有无手术、插管、溃疡、感 染、出血等,评估失能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 5.3.3.2 指导失能人员正确的漱口方法。化疗、放疗、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失能人员可以用漱口液清洁 口腔。 5.3.3.3 护理员协助禁食失能人员清洁口腔,鼓励并协助有一定自理能力的失能人员自行刷牙。 5.3.3.4 协助失能人员取舒适体位。 5.3.3.5 如失能人员有活动的义齿,应先取下放在清洁的冷水杯中保存,再进行操作。 5.3.3.6 根据口腔 PH 值,遵医嘱选择合适的口腔护理溶液,操作中应当注意棉球干湿度。昏迷失能人 员禁止漱口;对昏迷、不合作、牙关紧闭的失能人员,使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开口器从臼齿处放 入。 5.3.3.7 操作中避免清洁、污染物的交叉混淆;操作前后必须清点核对棉球数量。 3 DB22/T 2592—2016 5.3.4 会阴护理 5.3.4.1 告知失能人员,做好会阴护理。评估失能人员会阴部有无伤口、有无失禁和留置尿管等,确 定会阴护理的方法。 5.3.4.2 按需要准备用物及环境,保护失能人员隐私。 5.3.4.3 会阴冲洗时,注意水温适宜。冬季寒冷时,注意为失能人员保暖。 5.3.5 足部清洁 5.3.5.1 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评估失能人员的状态、足部皮肤情况。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宜的 清洁方法。 5.3.5.2 按需要准备用物及环境,水温适宜。 5.3.5.3 协助失能人员取舒适体位。 5.3.5.4 操作过程中与失能人员沟通,了解其感受及需求,密切观察失能人员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 理。 5.3.5.5 尊重失能人员的个人习惯,必要时涂润肤乳。 5.3.5.6 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 5.3.6 协助更衣 5.3.6.1 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评估失能人员状态、意识、肌力、移动能力、有无肢体偏瘫、手 术、引流管及合作能力等。 5.3.6.2 根据失能人员的体型,选择合适、清洁的衣服,保护失能人员隐私。 5.3.6.3 根据失能人员病情采取不同的更衣方法,病情稳定可采取半坐卧位或坐位更换;手术或卧床 可采取轴式翻身法更换。 5.3.6.4 更衣原则: a) 脱衣方法,无肢体活动障碍时,先近侧,后远侧;一侧肢体活动障碍时,先健侧,后患侧; b) 穿衣方法,无肢体活动障碍时,先远侧,后近侧;一侧肢体活动障碍时,先患侧,后健侧。 5.3.6.5 更衣过程中,注意保护伤口和各种管路,注意保暖。 5.3.6.6 更衣可与温水擦浴、会阴护理等同时进行。 5.3.7 温水擦浴 5.3.7.1 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评估失能人员状态、生活自理能力及皮肤完整性等,选择适当时 间进行温水擦浴。 5.3.7.2 准备用物,房间温度适宜,保护失能人员隐私,尽量减少暴露,注意保暖。 5.3.7.3 保持水温适宜,擦洗的方法和顺序正确。 5.3.7.4 照护过程中注意保护伤口和各种管路;观察失能人员的反应,出现寒战、面色苍白、呼吸急 促时应立即停止擦浴,及时报告。 5.3.7.5 擦浴后观察失能人员的反应,检查和妥善固定各种管路,保持其通畅。 5.3.7.6 保持床单位的清洁、干燥。 6 照护康复 6.1 4 协助失能人员翻身及有效咳嗽 DB22/T 2592—2016 6.1.1 告知失能人员,做好扣背。翻身前要评估失能人员的年龄、体重、肢体活动能力、心功能状况, 有无手术、引流管、骨折和牵引等。有活动性内出血、咯血、气胸、肋骨骨折、肺水肿、低血压等,禁 止背部叩击。 6.1.2 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失能人员翻身的频次、体位、方式,选择合适的皮肤减压用具。 6.1.3 固定床脚刹车,妥善处置各种管路。 6.1.4 翻身过程中注意失能人员安全,避免拖拉失能人员,保护局部皮肤,正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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