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ICS 35.240 CCS L01 3502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502/T 064.2—2021 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 第 2 部分:运行管理 E-bidding guarantee platform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art 2:Operations management 2021-09-28 发布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0-30 实施 发 布 DB3502/T 064.2—2021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管理要求 .......................................................................... 1 5 平台相关主体职责 .................................................................. 1 6 平台对接 .......................................................................... 3 7 平台服务功能 ...................................................................... 4 8 平台运行维护 ......................................................................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登记表(试行) ................ 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服务协议书(试行) ............ 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工程担保保证人服务承诺书(试行) ............................... 15 参考文献 ............................................................................ 17 I DB3502/T 064.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为DB3502/T 064《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的第2部分。DB3502/T 064已发布了以下部 分: ——第 1 部分:总体设计; ——第 2 部分:运行管理; ——第 3 部分:接入规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的起草人:林宗昭、李振良、陈艳、邱培善、王金珠、陈青、洪丽君、谢丽萍。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DB3502/T 064.2—2021 引 言 推进电子投标保函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中的应用,有利于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 投标保函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保障各交易主体合法权益。制定《建设工程电子投 标保函平台》标准,有助于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维护招标人权益,净化招投标市场, 实现电子投标保函的互联网+监管。DB3502/T 064拟由三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总体设计,目的在于规范平台总体架构设计,作为平台建设所需遵循的依据。 ——第 2 部分:运行管理,目的在于规范平台管理和应用,作为平台相关主体管理和使用平台时所 需遵循的准则。 ——第 3 部分:接入规范,目的在于规范平台的设计、软件开发及接口协议的符合性测试,作为外 部系统和内部系统接入时的开发依据。 III DB3502/T 064.2—2021 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 第 2 部分:运行管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的管理要求、相关主体职责、对接、服务功能、运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工程领域之外的公共资源交易应用电 子投标保函的,可参照本部分有关要求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502/T 064.1 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 第1部分:总体设计 3 术语和定义 DB3502/T 064.1-202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平台运维公司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ompany for platform 受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委托,具体负责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开发建设、运维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的公司。 4 管理要求 4.1 应具备电子投标保函在线购买、在线提交、在线核验、在线退保、在线理赔等服务功能。 4.2 应与工程担保保证人业务系统和电子交易系统等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4.3 采用 SM2 非对称加解密算法,加密算法应符合 GB/T 32918.4 规定的要求。实现可信身份登录、 电子签章、数据点对点加密传输,确保电子投标保函文件的安全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5 平台相关主体职责 5.1 行业主管部门 5.1.1 制修订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电子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完善电子交易规则和监督规则并组织 实施。 5.1.2 监管工程担保保证人业务活动,规范工程担保保证人行为。 5.1.3 引导工程担保保证人建立运行机制、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协调处理工程担保保证人发生的风 险。 1 DB3502/T 064.2—2021 5.1.4 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开标前泄漏电子投标保函数据信息、未 及时代偿或不予代偿等行为的工程担保保证人名单。 5.1.5 做好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相关数据保密工作。 5.2 平台运行服务机构 5.2.1 负责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5.2.2 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技术规范并及时更新。 5.2.3 承担工程担保保证人的对接登记和管理服务工作。 5.2.4 监督管理平台运维公司。 5.2.5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电子投标保函市场监管工作。 5.2.6 及时将电子投标保函数据信息推送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对接服务平台。 5.2.7 做好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相关数据保密工作。 5.3 平台运维公司 5.3.1 按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要求及时开发建设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并提供运维和客户咨询服务。 5.3.2 承担工程担保保证人业务系统与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的对接、联调、全流程测试和部署上线工 作。 5.3.3 做好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相关数据保密工作。 5.3.4 定期向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报送平台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数据统计等。 5.3.5 制定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应急方案,保证电子投标保函平台正常运行和服务。 5.4 工程担保保证人 5.4.1 确保提交的对接登记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5.4.2 采取防火墙隔离、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电子投标保函等相关数据信息的安全。 5.4.3 履行信息充分告知的义务,及时告知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电子投标保函审核情况、 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 5.4.4 对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文件的安全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担保责任。 5.4.5 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和 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对电子投标保函的要求。 5.4.6 建立理赔受理机制,设置专人提供接收索赔申请信息及申请响应、业务咨询和快速处理等服 务。 5.4.7 解决投标人因使用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所产生的纠纷。 5.4.8 做好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相关数据保密工作。 5.4.9 制定电子投标保函服务应急响应措施,并根据电子投标保函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对其业务系统或 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升级维护,保障电子投标保函相关业务服务。 5.5 投标人 5.5.1 使用其 CA 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 5.5.2 使用企业基本账户支付电子投标保函保费。 5.5.3 确保填写的电子投标保函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DB3502/T 064.2—2021 5.6 招标人 5.6.1 当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使用其 CA 证书通过电子投标 保函平台在线向工程担保保证人发起索赔申请。 5.6.2 对提交的索赔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 平台对接 6.1 工程担保保证人资格条件 各工程担保保证人应符合《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实施 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 6.2 对接流程 6.2.1 对接流程图 对接流程见图1。 图1 对接流程图 6.2.2 递交对接登记材料 工程担保保证人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如有)应按照《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设工程电子投 标保函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填写对接登记材料,包括附录A《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 台对接登记表(试行)》、附录B《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服务协议书(试行)》、附 录C《工程担保保证人服务承诺书(试行)》并加盖公章,将材料提交平台运行服务机构。 3 DB3502/T 064.2—2021 6.2.3 对接登记材料的核查与公示 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对工程担保保证人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如有)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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