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 (2022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证党中央方 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党中央关于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 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和党中央实施意见、省委实施办 法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 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 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 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作如下决定: 一、开展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 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突出重 点。─ 1 ─ 二、省政府对事关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人 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当在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 告,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 本决定所称重大决策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制定有关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 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 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 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前款所列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办 理。 三、省政府办公厅应当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安 排和各部门、各单位申报重大决策议题情况等,研究提出下一 年度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拟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建议项 目,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意见,并报省政府审定后,于每 年十二月底前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四、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应当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的建─ 2 ─议项目,结合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民代 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有关方 面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 会报告的项目安排,按照规定报请省委同意后,由主任会议决 定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 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的项目需要调整的,经省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协商后,由主任会议决定。 未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的项目,因特殊情况需 要临时报告的,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协商提 出,按照规定报请省委同意后,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省人大常 委会会议议程。 五、省政府明确的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 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程序,并在决策草案提交省政府讨论前, 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 机构的意见。 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 机构应当提前介入,了解决策草案起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广泛听取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向 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3 ─ 六、省政府应当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召开的十日前,将重 大决策草案、说明和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因特殊情况 需要临时报告的除外。 重大决策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决策依据 和主要内容、职责分工,以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 估、合法性审查等情况。 七、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重大决策事项报告,主 任会议可以决定将报告交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 或者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审议、审查,提出意见。 八、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听取和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报告时, 省政府负责人或者受省政府委托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 负责人 应当到会作说明,有关部门、单位应当 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 答询问。 九、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 工作机构应当及时 汇总整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经 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 处理。省政府应当认真研 究、吸纳审议意见,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十、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 ─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2022-09-29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2022-09-29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2022-09-29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2022-09-29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49:58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交流群
  • //public.wenku.github5.com/wodemyapi/22.png
-->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