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80
CCS C 59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31/T 1434—2023
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新型冠状病毒
消毒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isinfection of SARS-CoV-2 of imported cold-chain food
packaging
2023-09-22发布 2024-01-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31
DB31/T 1434—2023
I 目 次
前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预防性消毒 ........................................................................ 3
6 终末消毒 .......................................................................... 6
7 消毒评价 .......................................................................... 6
附录 A(资料性) 现场消毒记录内容 ..................................................... 7
附录 B(资料性) 消毒过程评价内容 .... ..... .......................................... 8
参考文献 ............................................................................ 10
DB31/T 1434 —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吉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梵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闽泰
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捷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巴司德尼(上海)消毒用品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人:田靓、朱仁义、黄绿斓、张玉成、毛洁、陈艳、王玮娟、何宇平、田桢干、易在炯、
朱渭萍、潘引君、刘天、唐毅、刘弘、蔡华、张幸、季晓帆、朱斌、成琴芳、陈军华、乔恩军、李德峰。
DB31/T 1434—2023
1 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新型冠状病毒消毒基本要求、 预防性消毒、 终末消毒和消毒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进口冷链食品在流转流程中外包装及其接触场所和环境的消毒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16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WS/T 466 消毒专业名词术语
WS/T 774—2021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
DB31/T 689.1 感染预防技术要求 第1部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31605、WS/T 46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冷链食品 cold-chain food
通过食品冷链物流进行运输的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
注:食品冷链物流是指以温度控制为主要手段,使食品从出厂后到销售前始终处于所需温度范围内的物流工程。
3.2
低温条件 cryogenic condition
环境或物品的温度小于10 ℃。
3.3
低温消毒剂 cryogenic disinfectant
适用于低温条件下环境或物品表面消毒的消毒剂。
[来源:WS/T 774—2021,3.7,有修改]
3.4
汽化消毒 gasification disinfection
将消毒液通过高温闪蒸的方式喷射出来,或将消毒剂中的化学消毒因子以气体的形式释放出来, 弥
散到无人的密闭空间,对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消毒处理。
[来源:GB 27952—2020,7.1.4]
4 基本要求
DB31/T 1434 —2023
2
4.1 机构和人员
4.1.1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及相关环境和物品消毒的机构应具有相应设施设备、消毒人员、低温
消毒能力,建立并执行有效的消毒质量控制体系。
4.1.2 从事消毒的人员应掌握消毒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参加相应专业机构举办的消毒培训。
4.2 消毒剂和消毒器械
4.2.1 选择要求
4.2.1.1 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符合国家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要求,经卫生安全评价合格或获得新消毒产
品卫生许可批件。
4.2.1.2 低温条件下应使用低温消毒剂或其他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有效的低温消毒方法。
低温消毒剂应完成相应低温的卫生安全评价并备案,检验项目和评价方法见《低温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
技术要求》。环境或物品表面温度为 0 ℃(含)~10 ℃,宜完成 0 ℃及以下温度的试验与评价;环境
或物品表面温度为-10 ℃(含)~0 ℃,宜完成-10 ℃及以下温度的试验与评价;环境或物品表面温度
为-18 ℃(含)~-10 ℃,宜完成-18 ℃及以下温度的试验与评价。
4.2.1.3 选用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其产品说明书的使用范围应包含物体表面消毒,低温消毒产品说
明书应标明“低温”。
4.2.2 使用要求
4.2.2.1 可采用化学方法、物理方法、化学物理组合的方法开展消毒。常用的化学方法有含氯(溴)
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等喷洒、擦拭或汽化消毒;常用的物理方法有高能紫外线、
γ射线、高能电子束等辐照消毒。
4.2.2.2 环境和物品如可耐受腐蚀,宜选择含氯(溴)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等高水平消毒剂。
如不耐腐蚀可选用复合季铵盐等中水平消毒剂;也可使用高水平消毒剂,待消毒作用时间达到后去除消
毒剂残留。
4.2.2.3 所用消毒剂、消毒器械及配套使用的消毒装置应能满足消毒工作及消毒效果要求。化学消毒
剂消毒过程中应保证所有被消毒的环境和物品表面均能均匀覆盖消毒液, 消毒剂使用量根据现场验证试
验确定。采用喷洒消毒时,消毒液使用量宜不少于100 mL/m2。如采用自动喷洒装置,应保证消毒液能
覆盖待消毒物品所有表面,并满足消毒液使用量的要求。
4.2.2.4 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浓度进行消毒。低温条件下消毒液宜原液使用,如需配制使用,应
具备相应浓度的检测报告。国家或本市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4.2.2.5 消毒剂应按照产品说明书保证作用时间。
4.2.2.6 采用消毒器械开展消毒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消毒操作及做好器械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
按要求对杀菌因子强度(浓度)和泄漏量进行监测。
4.3 安全要求
4.3.1 开展消毒前应加强所涉电路、电源管理,确保消毒处理过程的安全。消毒过程中应防止发生火
灾。
4.3.2 实施消毒时应避免对进口冷链食品造成污染、损害或品质影响。化学消毒剂喷洒消毒时,无外
包装的冷链食品,或外包装易受消毒剂渗透、污染等造成品质影响的冷链食品,宜采用经验证的适宜消
毒方法,如过氧化氢汽化消毒等。
4.3.3 实施消毒时应避免对环境物品造成损害。不耐腐蚀的物品可在消毒时间达到后,去除消毒剂残
DB31/T 1434—2023
3 留。
4.3.4 应按产品说明书存储消毒剂和处理残余消毒液。
4.4 个人防护
4.4.1 消毒人员在消毒时应穿戴一次性帽子、一次性手套、医用防护服、N95/ KN95 及以上级别防护
口罩或防护面罩、护目镜、防护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口罩和防护面罩滤盒宜具备防化学因子
的功能。
4.4.2 按照 DB31/T 689.1规范穿戴和脱卸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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