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150 CCS B 52 33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423—2021 稻虾共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tegrated farming of rice and shrimp 2021 - 12 - 30 发布 2022 - 01 - 30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2423—202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湖州浙北水产新品种繁育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安吉县农 业农村局渔业站、德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长兴县水产与农机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琪、陈建明、李飞、林锋、姜建湖、周冬仁、徐磊、丁兰、曾建刚、范慧 慧。 I DB33/T 2423—2021 稻虾共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稻虾共生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田间工程、水稻种植、虾类养殖和生产档案等技 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淡水地区单季稻种植与克氏原螯虾、红螯螯虾以及日本沼虾共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22213 水产养殖术语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471 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755 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 NY/T 847 水稻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5117 无公害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SC/T 1009 稻田养鱼技术规范 SC/T 1135.1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SC/T 1135.4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4部分:稻虾(克氏原螯虾) DB33/T 385.1—2016 青虾 第1部分:池塘养殖技术规范 DB33/T 385.2 青虾 第2部分:苗种繁育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213和SC/T 1135.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环境条件 4.1 稻田选择 稻田地势平坦,光照充分,排灌方便,土质保水保肥性好,以壤土、黏土为宜。环境和底质应符合 GB 15618和NY/T 847的规定。稻田面积在平原地区以5 亩~30 亩,山区以3 亩~10 亩为宜。 1 DB33/T 2423—2021 2 注: 每亩为667 m 。 4.2 水源水质 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GB 11607和GB 5084的规定。 5 田间工程 5.1 沟坑 沟坑的面积占整个水稻田块面积的比值应不超过10%。沟坑宜在沿田埂内侧60 cm~200 cm处开挖, 可挖成环形、U形、L形、I形等形状。沟宽不超过2 m,沟深0.8 m~1.5 m。稻田机械作业的,留出2 m~ 5 m宽的农机作业通道。 5.2 田埂 田埂改造应符合SC/T 1009的规定。田埂比田面高60 cm~80 cm,底宽不少于80 cm,顶宽不少于40 cm,田埂夯实。 5.3 进排水设施 进排水设施独立对角设置。进水口建在田埂上,离田面50 cm 高;排水口建在边沟最低处。进、排 水口安装防逃网,进水口宜用80目聚乙烯网、长1.5 m,排水口宜用20目孔径聚乙烯网。 5.4 防逃设施 防逃设施设置应符合SC/T 1135.4的规定。宜用厚塑料薄膜、网片、铁皮或钙塑板等沿田埂四周围 成封闭防逃墙,防逃墙埋入地下10 cm~20 cm,高出地面40 cm~50 cm,四角转弯处成弧形。水稻与日 本沼虾共生的稻田可不设。 5.5 监测监控系统 宜在田块四周、沟坑上方安装实时监控系统,在整个养殖区域进、排水处安装水质监测系统。 5.6 增氧设施 以配备每亩0.1 kW底部纳米管曝气增氧或水车式增氧机为主。 6 水稻种植 6.1 稻田消毒 稻田改造完成后,加水至比田面高10 cm后,每亩用生石灰50 kg~75 kg进行带水消毒。 6.2 品种选用 水稻品种选用符合SC/T 1135.1的规定,宜选择茎杆高、抗倒伏、高抗病虫害、米质优良和产量高 的水稻品种。 6.3 田面整理 2 DB33/T 2423—2021 5月插秧前应整田,以达到机械插秧或人工插秧的要求。 6.4 秧苗栽插 5月~6月中旬前,根据当地农时确定水稻插秧时间,采取机械插秧或人工插秧的;水稻栽插密度每 4 4 亩为1.2×10 穴~1.4×10 穴,每穴秧苗2株~3株。 6.5 晒田 按照NY/T 5117的规定执行。晒田时,应缓慢排水。 6.6 施肥 根据稻田的肥力施足基肥,肥料施用应符合NY/T 496的要求。后期根据水稻长势合理施用分蘖肥、 穗肥。 6.7 水位管理 水稻生长初期,田面水深应保持在5 cm左右;孕穗阶段保持10 cm~20 cm水层;晒田时沟坑水位低 于田面20 cm左右。 6.8 水稻病虫害防治 宜优先采用灯诱、性引诱剂等物理及生物方法杀灭害虫。农药使用应符合NY/T 393的要求,不应使 用对虾类有害的药物,如菊酯类。 6.9 收割 水稻成熟后,应及时收割。收割前应排水,排水时先将稻田水位快速下降至田面上5 cm~10 cm, 后缓慢排水,使沟坑内水位保持在50 cm~70 cm。待田面晾干后收割稻谷。 7 虾类养殖 7.1 品种选用 宜与水稻共生的淡水虾品种有克氏原螯虾、红螯螯虾、日本沼虾等。应选用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证、经苗种产地检疫合格的企业所产的苗种。 7.2 放养模式 主要模式见表1。 表1 稻虾共生主要放养品种模式技术 品种 放养规格 放养时间 放养密度/亩 3 cm~5 cm 幼虾 2 月中下旬~4 月中旬 5 000 尾~10 000 尾 亲虾 8 月~10 月 15 kg~20 kg(雌雄比 2:1~3:1) 红螯螯虾 1 cm~3 cm 幼虾 4 月中旬~6 月 1 000 尾~3 000 尾 日本沼虾 1.5 cm~2.0 cm 幼虾 6 月中旬~8 月上旬 10 000 尾~30 000 尾 克氏原螯虾 3 DB33/T 2423—2021 7.3 水草种植 按照SC/T 1135.4的规定执行。消毒7天~10天后,在沟坑内种植轮叶黑藻、伊乐藻、水花生等水草, 种植面积占沟坑面积的30%左右。 7.4 放养要点 7.4.1 放养前准备 放虾前10天,沟坑(按1 m水深算)每亩泼洒20 kg~30 kg有效氯含量35%的漂白粉。同时亩施150 kg~ 300 kg经腐熟的有机肥以培育浮游生物。红螯螯虾共生的沟坑,可设置10目~33目的无结夏花网片,网 片宽1.0 m~1.5 m,长度因沟坑而定,用毛竹架固定,按屋架形设置于水面下20 cm~40 cm处,坡度为 15°~20°;条件允许的地方,配套保温塑料大棚。 7.4.2 苗种质量 克氏原螯虾苗种质量应符合SC/T 1135.4的要求,且运输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红螯螯虾苗体长应不 小于0.8 cm,要求规格整齐,体质健壮,反应敏捷,游泳活泼,逆水能力强。日本沼虾苗种质量应符合 DB33/T 385.2的要求。 7.4.3 虾体消毒 放养前,亲虾用浓度1%~3%的食盐水浸泡5分钟~10分钟,可参照DB33/T 385.1—2016附录A执行。 7.4.4 放养方法 放养前试水参照DB33/T 385.1—2016的规定执行,放养时注意避开苗种蜕壳高峰期。克氏原螯虾的 放养按SC/T 1135.4的规定执行;红螯螯虾的放养宜于晴天上午9时前或傍晚进行,放苗时要求水温稳定 在20 ℃以上,水温相差不超过3 ℃;日本沼虾的放养按DB33/T 385.1—2016的规定执行。 7.5 饲养管理 7.5.1 饲料投喂 宜选择配合饲料进行投喂。配合饲料应符合GB 13078和NY/T 471的规定。克氏原螯虾的投喂按照SC/T 1135.4的规定执行。红螯螯虾按照定时、定点、定质、定量的原则,日投喂量是幼虾体重的8%~10%, 后期3%~5%,每日的投喂量为上午占30%,傍晚占70%。日本沼虾的投喂按DB33/T 385.1—2016的规定执 行。 7.5.2 水质管理 沟坑水质要求保持清新、含氧量高、不受污染。前期以肥水为主,透明度为25 cm左右;中后期应 及时换水,加注新水,在养殖中后期及高温季节保持环沟内水深1.2 m~1.5 m。注意开启增氧机或向田 内加注新水,保持水中的氧气含量不低于4 mg/L。日常管理应注意水质调节。 7.5.3 巡田 每天坚持早晚巡田,巡查务须认真仔细,严防意外,确保安全,其要点包含以下方面: ——堤埂是否开裂、松垮、漏水等; ——防逃设施是否破损,是否疏漏等; 4 DB33/T 2423—2021 ——水位控制是否合理,有无异常; ——观察虾类的吃食生长情况,投饲量是否合理; ——检查水稻是否出现病虫害; ——检查虾类生长及体表清洁情况,是否有病、死情况; ——检查是否有蛇、鼠、鸟类等敌害生物; ——认真检查是否有人进到基地; ——其他需要防控的情形。 7.6 病害防控 采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可用碘制剂、溴氯海因粉、过氧化钙等消毒剂或氧化剂对水 体进行消毒,预防虾类发病。一旦发生病害时,治疗使用的药物应执行NY/T 755的规定。克氏原螯虾的 病害防治参照SC/T 1135.4执行。日本沼虾病害防治参照DB33/T 385.1—2016执行。 7.7 捕捞 根据市场行情采用笼捕或干塘捕捞。克氏原螯虾的捕捞参照SC/T 1135.4执行,在3月~6月期间用 地笼起捕,虾苗地笼网眼规格为2.0 cm,成品虾地笼网眼规格为3.5 cm~4.0 cm。红螯螯虾生长达商品 规格即可地笼捕捞上市,11月份前应干塘捕光。日本沼虾10月中下旬起捕,用地笼捕大留小。 8 生产档案 应建立健全苗种放养记录、生产记录、用药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档案,档案保存期为2年以上。 9 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稻虾共生技术标准化生产模式图见附录A。 5 B C DB33/T 2423—2021 附 录 A (资料性) 稻虾共生技术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稻虾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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