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 人民共和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 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 号 202111550074.9
(22)申请日 2021.12.17
(71)申请人 苏州市保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215031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1001号联实大厦3楼C1、 C2
(72)发明人 陆益平 袁世坚 顾杰
(74)专利代理 机构 广州博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
公司 44663
代理人 马天鹰
(51)Int.Cl.
H04L 9/40(2022.01)
H04L 67/06(2022.01)
H04L 67/1095(2022.01)
G06Q 10/10(2012.01)
G06Q 50/26(2012.01)
(54)发明名称
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57)摘要
本发明提出了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包括如下步骤: 公安内网主动获取由公 网上传的
电子数据, 按照设定的审批流程, 对电子数据的
有效性进行鉴定, 生成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
包, 下一级审批单位在对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
包分别鉴定的同时, 对电子证据的有效性同步验
证, 最终按照设定的表单, 生 成证据表单, 等待 递
交。 本发明不仅扩大了公安系统内相互交流的便
利性, 还能避免因某一层审核人员的失误等造成
证据鉴定的误判, 同时通过对有效证据包和待定
证据包的合法性和完整性验证, 进一步保证了证
据包的可信性。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3页 附图1页
CN 114301643 A
2022.04.08
CN 114301643 A
1.电子数据鉴定加密 传输方法, 其特 征在于, 包括:
S1.公安内网主动获取由公网上传到公安互联网ftp服 务内的电子数据;
S2.按照设定的审批流程, 对获得的电子数据中证据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生成有效证据
包和待定证据包, 并流转至下一级审批单位; 所述有效证据包包括有效证据文件以及相应
的有效验证报告; 所述待定证据包 包括待定证据文件以及相应的待定验证报告;
S3.对接收到的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进行分别进行验证, 根据验证结果, 再次生成
本级的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 并流 转至下一级审批单位;
S4.直到最高级审批单位验证后, 按照预 先设定的表单, 生成证据表单, 等待递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其特征在于, 每一级审批单位在
得到上一级流转到的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后, 还包括对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的完
整性进行验证的步骤和对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的合法性验证的步骤。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其特征在于, 对有 效证据包和待
定证据包的合法性进 行验证的步骤包括对图片、 语音和视频类证据的完整性验证步骤以及
对验证报告的合法性验证步骤。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 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其特征在于, 对图片、 语音和视
频类证据的合法性验证的步骤包括: 由接 收到的图片、 语音和视频类证据内提取出预先嵌
入的水印, 与预先发送的水印进 行比对, 若比对相同, 则认为该证据是合法的, 若不同, 则认
定为该证据是 经篡改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其特征在于, 对验证报告的合法
性验证步骤 包括对电子签章或者电子签名的验证的步骤。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其特征在于, 对有 效证据包和待
定证据包的合法性验证的步骤包括: 分别对有效证据文件、 有效验证报告、 待定证据文件以
及相应的待定验证报告进 行运算得到第一摘要, 同时对其的数字签名进 行解密得到第二摘
要; 将第一摘要和第二摘要 进行比对, 若相同, 则其是完整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其特征在于, 公安内网主动获取
由公网上传到公安互联网ftp服务内的电子数据的步骤包括: 借助相应的客户端将电子数
据通过TCP/IP协议将文件包解析切割并加密传输至公安互联网的ftp服务; 公安互联网接
收到文件后通过边界服 务将文件数据同步至公安内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其特征在于, 在第 一级对电子数
据中证据的有效性进行验证之前, 还 包括对电子数据的完整性进行 校验的步骤。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其特征在于, 对电子数据的完整
性进行校验的步骤包括公安内网的监听服务解析并校验电子数据, 将信息存储到MySQL数
据库, 公安互联网的ftp服 务器监听MySQ L数据库的数据, 以判断是否 完全上传。权 利 要 求 书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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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114301643 A
2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 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信息数据处 理领域, 特别是 涉及电子数据鉴定加密 传输方法。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信息技术以及电子技术的发展, 公安系统内证据的存储和验证也逐渐转向电
子化。 目前, 相关的电子证据往往仅能在公安系统内部网络传输, 证据的有效性验证往往需
要线下逐级的确认, 不仅效率低下, 且依赖于每一级审批人员的能力, 可能导致某些有效的
证据因误判被丢弃, 无法 保证证据收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发明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问题, 本发明提出了电子数据鉴定加密 传输方法。
[0004]本发明的主 要内容包括:
[0005]电子数据鉴定加密 传输方法, 包括:
[0006]S1.公安内网主动获取由公网上传到公安互联网ftp服 务内的电子数据;
[0007]S2.按照设定的审批流程, 对获得的电子数据中证据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生成有效
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 并流转至下一级审批单位; 所述有效证据包包括有效证据文件以及
相应的有效验证报告; 所述待定证据包 包括待定证据文件以及相应的待定验证报告;
[0008]S3.对接收到的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 包进行分别进行验证, 根据 验证结果, 再次
生成本级的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 并流 转至下一级审批单位;
[0009]S4.直到最高级审批单位验证后, 按照预 先设定的表单, 生成证据表单, 等待递交。
[0010]优选的, 每一级审批单位在得到上一级流转到 的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后, 还
包括对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的完整性进行验证的步骤和对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
的合法性验证的步骤。
[0011]优选的, 对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的合法性进行验证 的步骤包括对图片、 语音
和视频类 证据的完整性验证步骤以及对 验证报告的合法性验证步骤。
[0012]优选的, 对图片、 语音和视频类证据的合法性验证 的步骤包括: 由接收到的图片、
语音和视频类证据内提取出预先嵌入的水印, 与预先发送的水印进 行比对, 若比对相同, 则
认为该证据是合法的, 若不同, 则认定为该证据是 经篡改的。
[0013]优选的, 对验证报告的合法性验证步骤包括对电子签章或者电子签名的验证的步
骤。
[0014]优选的, 对有效证据包和待定证据包的合法性验证的步骤包括: 分别对有效证据
文件、 有效验证报告、 待定证据文件以及相应的待定验证报告进 行运算得到第一摘要, 同时
对其的数字签名进 行解密得到第二摘要; 将第一摘要和 第二摘要进 行比对, 若相同, 则其是
完整的。
[0015]优选的, 公安内网主动获取由公网上传到公安互联网ftp服务内的电子数据的步
骤包括: 借助相应的客户端将电子数据通过TCP /IP协议将文件包解析切割并加密传输至公说 明 书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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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电子数据鉴定加密传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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