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 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 号 202210931928.6
(22)申请日 2022.08.04
(71)申请人 上海电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200000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 33号2
幢162室
(72)发明人 鞠茵茵 孙鹏飞 朱卓敏
(74)专利代理 机构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
限公司 3210 3
专利代理师 吴芳
(51)Int.Cl.
G07F 15/00(2006.01)
H04L 9/40(2022.01)
G06Q 20/40(2012.01)
G06Q 30/02(2012.01)
G06Q 20/34(2012.01)
(54)发明名称
一种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及车辆充
电方法
(57)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
方法及车辆充电方法, 管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在充电运营商的电子管理平台为各个车队创建
各自的车队电子账户; 该车队的管理员用户端或
电子管理平台或充电运营商在对应的车队电子
账户下创建一种或多种权限身份; 响应于在充电
桩端接收到请求验证权限身份的触发消息, 待验
证的权限身份信息被发送至电子管理平台; 若该
权限身份信息验证通过, 且该权限身份所属的车
队电子账户下余额达到预设的金额阈值, 则在充
电桩端的充电枪与电动车辆连接的状态下启动
充电; 在充电结束后, 充电桩端或电子管理平台
生成充电账单信息, 电子管 理平台根据充电账单
的消费金额信息, 对关联的车队电子账户更新余
额信息。
权利要求书3页 说明书8页 附图4页
CN 115410318 A
2022.11.29
CN 115410318 A
1.一种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 其特 征在于, 包括以下步骤:
在充电运营商的电子管理平台为各个车队创建各自的车队电子账户, 所述车队电子账
户配置有余 额信息;
该车队的管理员用户端或电子管理平台或充电运营商在对应的车队电子账户下创建
一种或多种权限身份;
响应于在充电桩端接收到请求验证权限身份的触发消息, 待验证的权限身份信 息被发
送至所述电子管理平台;
若该权限身份信 息验证通过, 且该权限身份所属的车队电子账户下余额达到预设的金
额阈值, 则在充电桩端的充电枪与电动车辆连接的状态下, 所述电子管理平台向所述充电
桩端下发启动充电的指令;
在充电结束后, 所述充电桩端或所述电子管理平台生成充电账单信息, 所述充电账单
信息包括消费金额;
所述电子管理平台根据 所述充电账单信 息的消费金额, 对所述关联的车队电子账户更
新余额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 其特征在于, 若该权限身份信 息
验证失败, 则等待其 他触发启动充电的消息; 和/或,
若该权限身份所属的车队电子账户下余额未达到预设的金额阈值, 则线下发出余额不
足的提示消息, 或者, 线上向对应车队的管理员用户端发送余额不足的提示消息, 或者, 向
该对应车队的指定手机号发送余 额不足的短信提 示消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权限身份
为车队的管理员用户端或电子管理平台在对应的车队电子账户下绑定的一个或多个电动
车辆的识别码;
在所述充电桩端接收到请求验证权限身份的触发消息为所述充电桩端采集到电动车
辆的识别码;
所述充电桩端将该电动车辆的识别码上报至所述电子管理平台; 若该识别码被预先绑
定至一车队电子账户, 则该权限身份信息验证通过。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权限身份
为所述充电运营商为车队创建的一张或多张实体充电卡的卡号, 且为同一车队创建的实体
充电卡的卡 号均绑定 至该车队对应的车队电子账户;
在所述充电桩端接收到请求验证权限身份的触发消息为一实体充电卡插入充电桩端
的卡槽或者 一实体充电卡被充电桩端的感应区读取信息;
所述充电桩端将该实体充电卡的卡号上报给所述电子管理平台; 若该卡号被预先绑定
至一车队电子账户, 则该权限身份信息验证通过。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权限身份
为车队的管理员用户端或电子管理平台在对应的车队电子账户下生成的一个或多个数字
充电付款码;
各个充电桩端被配置有对应的扫码装置, 在所述充电桩端接收到请求验证权限身份的
触发消息为扫码装置扫描到一 付款码;
所述充电桩端将该付款码上报给所述电子管理平台; 若该付款码存在所关联的车队电权 利 要 求 书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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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账户, 则该权限身份信息验证通过。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权限身份
为车队的管理员用户端或电子管理平台在对应的车队电子账户下分配的一个或多个权限
账号, 所述权限账号被配置为登录与所述充电桩端或电子管理平台通信连接的充电应用程
序;
各个充电桩端被配置有对应的信 息码, 在所述充电桩端接收到请求验证权限身份的触
发消息为所述充电应用程序所在的载体扫描该信息码;
所述充电桩端接收该载体发送的权限账号, 并将其上报至所述电子管理平台; 或者, 该
载体直接 向所述电子管理平台发送权限账号; 若该权限账号存在关联 的车队电子账户, 则
该权限身份信息验证通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 其特征在于, 每次为车队电子账
户增加余额信息后, 所述电子管理平台生成充值流水记录, 其包括车队电子账户名、 支付
方、 支付方式、 充值时间、 充值前剩余金额、 充值金额、 充值后的当前金额中的一种或多种信
息;
所述充电账单信息还包括充电启动时间、 充电结束时间、 充电时长、 充电单价、 充电前
账户余额、 充电后账户余 额、 权限身份中的一种或多种信息;
所述电子管理平台将所述充值流水记录和/或所述充电账单信 息保存在对应的车队电
子账户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队的管理员
用户端或电子管理平台能够新增或删减或编辑对应的车队电子账户下的权限身份; 或者,
所述电子管理平台对不同车队电子账户设置不同的所述金额阈值, 所述金额阈值为正
数、 零或负数; 或者,
所述电子管理平台对不同车队电子账户设置不同的充值折扣或下发不同的优惠券; 或
者,
所述电子管理平台能够删除既有的车队电子账户。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管理平台
设有异常分析模块, 其被配置为获取同一权限身份前后两次的账单, 若间隔时间与充电状
况符合预设的异常规则, 则生成异常消息记录 。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 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电子管理
平台向所述充电桩端 下发启动充电的指令之前, 确认当前验证通过的权限身份信息是否存
在未完成的订单, 若是, 则消除待下发的启动充电的指令 。
11.一种无感支付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 其特 征在于, 包括以下步骤:
将充电桩的充电枪连接电动车辆;
等待该电动车辆的识别码与 车队电子账户的关联关系被验证通过后, 启动该充电桩为
该电动车辆充电, 其中, 利用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对电动车
辆的识别码与车队电子账户的关联关系进行验证。
12.一种利用车队账户支付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 其特 征在于, 包括以下步骤:
将充电桩的充电枪连接电动车辆, 且在充电桩端的卡槽处插入一实体充电卡或者由充
电桩端的感应区读取一实体充电卡的信息;权 利 要 求 书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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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一种车队电动车辆充电管理方法及车辆充电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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